为规范辖区企业用工秩序,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,筑牢劳动保障法治防线,惠东县人社局持续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,严厉打击拖欠工资、恶意欠薪、非法使用童工等劳动保障违法行为。近日,惠东县人社局公开5起2026年劳动保障违法典型案例,以案释法、以案警示,督促各用人单位 严格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,合法合规用工,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,其中,两家鞋厂被点名。

惠东县吉隆盛莉鞋厂拖欠工人工资拒不整改
基本案情:2026年4月,吉隆镇综合事务中心上报线索,惠东县吉隆盛莉鞋厂存在拖欠员工工资违法行为。经惠东县人社局立案调查,该厂累计拖欠16名工人工资共计126996元。
执法人员依法向该厂下达《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》,明确要求其限期足额结清拖欠工资。但该厂拒不落实整改要求,漠视劳动者合法权益。其行为已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第五十条、《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》第十条相关规定。
处罚结果:2026年5月6日,惠东县人社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,责令该厂足额支付全部拖欠工资。若逾期未履行,将依法启动催告程序,并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;同时,依据《劳动保障监察条例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(三)项的规定,惠东县人社局对其拒不整改的违法行为,处以行政罚款10000元。
惠东县黄埠卓步鞋厂恶意拖欠工人工资,涉嫌刑事犯罪
基本案情:2026年9月7日,接到黄埠镇多名工人投诉,反映惠东县黄埠卓步鞋厂存在拖欠工人工资的违法行为。经惠东县人社局立案调查查明,该厂存在拖欠146名工人2026年6月至9月劳动报酬的违法行为。
惠东县人社局于2026年9月8日依法对该厂下达《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》,责令该厂限期内足额支付所拖欠工人工资,该厂逾期仍未履行工资支付义务。经查,该厂实际经营者程某、注册经营者黎某存在事前恶意转移资金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,已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。
处罚结果:惠东县人社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(八)》相关规定,已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,建议公安机关对程某、黎某立案侦查,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。